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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授予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牌匾和证书。 近年来,秀屿法院立足滨海海岛区位、妈祖文化发源地独特优势,紧扣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以降耗增效为核心目标,健全节能管理配套制度、开展办公区域节能改造,打造“数字减耗、文化倡俭、精细管院”节约建设体系,推动节约低碳理念深度融入政务保障、执法办案、司法服务、基层治理全过程。 秀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获评国家级示范单位为全新起点,持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效,坚守绿色发展导向,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探索司法领域绿色低碳建设新路径,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坚实司法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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