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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先生:我把房子租给一个年轻人,对方租住半年后突然无故违约,不仅拖欠一个多月房租,还直接拉黑我的微信。出租屋内的皮沙发被划破,墙面也留有多处涂鸦损毁痕迹。租客现在“跑路”了,请问,我该如何拿回欠租和家具损失赔偿? 【解答】 马晨曦 (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检察官):余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和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客欠租“跑路”且造成家具损坏,既没有履行支付租金的合同给付义务,又违反了妥善保管房屋设施的附随义务,构成严重违约。虽然租客拉黑了联系方式,但您可凭借留存的租房合同、租客身份证信息、房屋损坏照片、租金欠费记录等证据,通过司法诉讼途径,向租客追偿拖欠的租金,并依据实际损毁情况,主张墙面修复、家具损坏的对应赔偿,合法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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