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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5:36:20

超龄务工索赔难 法官调解破僵局

作者: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吴春华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谢谢王法官关心,我现在恢复得还可以,日子也缓过来了!”近日,接到石狮市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法官王情娟的回访电话,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当事人王某言语间满是感激。

2024年5月,夏某驾车转弯时与骑行电动车的王某发生碰撞,王某当场受伤昏迷。经医院诊断,老人多发性面骨骨折、唇裂伤、创伤性牙脱位,后续住院治疗、牙科修复前后花费9万余元。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夏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可保险公司仅先期垫付6万元,剩余医药费全靠王某向亲友借钱周转,高额外债让王某愁眉不展。

矛盾的核心卡在误工费赔付上。保险公司提出,王某已经年满65周岁,超出法定退休年龄,按照行业标准不能赔付误工费。王某却十分委屈,他在岗做保安10多年,每月固定收入3700元,车祸之后无法正常上班,唯一生活来源就此中断,拿不到误工费,无力偿还欠款。

一边是老人维系生计、偿还债务的迫切需求,一边是保险公司固守赔付规则不肯让步。双方各执一词,纠纷迟迟无法化解。

承办法官王情娟接手案件后,深知此案特殊。老人独自生活、子女常年在外,若是简单一判了之,不仅赔付无法及时兑现,老人还可能因为不熟悉流程再次产生纠纷。为了真正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她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找准矛盾关键点双向释法、分层化解。

“法官,我一把年纪还出来打工,就想着趁还能干得动多存点养老钱,现在受伤没法干活,保险公司一分误工费都不肯给,借亲戚的钱我该怎么还啊!”初次见到王某时,老人满脸伤痕,情绪激动,眼眶泛红,向王情娟诉苦。

听完老人诉求后,王情娟先逐一梳理医疗票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考虑到老人记不全取证材料等情况,她专门手写一份证据清单,逐条细致讲解取证要点,指导老人到银行调取工资流水、到工作单位开具务工证明,帮其补齐能够证实稳定收入的全部凭证。

待王某备齐完整证据,法庭组织双方开展首次调解,但沟通很快陷入僵局。保险公司代表态度坚决,坚持超龄人员赔付误工费不符合内部审核规定,无法松口;王某见状再次激动,反复强调自己确实在岗务工,拒赔误工费有失公平。

为避免双方冲突升级,王情娟开启“背靠背”调解模式,分开单独沟通说理。面对保险公司,她清晰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即便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只要有完整证据证明持续务工、存在固定收入,依法应当支持误工费诉求。同时,向公司客观分析利弊,若案件走判决流程,理赔周期会大幅拉长,还会对企业口碑造成负面影响,建议保险公司结合王某提供的银行流水重新核算赔付金额。听完法官细致讲解,保险公司代表表示愿意向总部重新申报赔付方案。

3天后,王情娟组织二次调解。此次,双方又在月收入核算标准上产生分歧。保险公司依据银行流水核算月均收入3510元,王某认为流水里存在请假扣款,理应按照约定月薪3700元赔付,调解再次停滞。

“我明白你想要足额月薪补偿的想法,但银行流水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凭证,两种标准差额并不大。官司一拖再拖,欠款利息、来回奔波都会增加你的负担,早点拿到全款结清外债,才是当下最实在的解决办法。”王情娟单独拉住王某耐心开导。

王某低头思索许久,终于松了口:“我看得出来法官处处为我的难处考虑,我愿意接受这个核算标准。”

见老人作出让步,保险公司也当场承诺调解协议签订后,将立刻启动理赔申报流程,尽快将全部款项打至老人账户。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王某各项损失33万元,扣除已垫付的6万元,剩余27万元于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赔付,僵持一年多的赔偿纠纷顺利化解。

一周后,王某全额收到理赔款项,压在身上许久的债务全部清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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