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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将生态巡回法庭搬至高陂镇西陂村村民广场,通过“巡回审判+现场普法”的模式,到群众家门口上生态法治课。 此次公开审理的是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经审理查明,2023年下半年,邱某在明知金豆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未办理采集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仍擅自在自家自留山采挖3株金豆并私自移栽。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整个庭审流程规范严谨、秩序井然。法院当庭作出判决,邱某因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庭审现场吸引了周边村民、护林员驻足旁听。庭审结束后,法院联合检察院、林业局工作人员就地开展生态普法宣讲。工作人员结合该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认定范围、野生植物保护的生态价值,并科普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知识,解答群众日常遇到的生态保护法律疑问。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旁听的群众进行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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