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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19:44

一场“缓一缓”的执行,让28亩良田重获“新生”

作者: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项雯 严春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七月上旬,夏日炎炎,顺昌县大历镇上元坑的田埂上,农户老李蹲下身,掐了掐刚冒头的空心菜梗。“水灵得很!”他站起身,对回访的顺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严春笑着说道:“这一茬菜赶上了,再过个把月就能收。等收完这一季,把田里那些过量有机质耗一耗,翻翻地,明年开春种水稻正好。”

任谁也想不到,眼前这片经过修整的28亩良田,不久前还是粪污淤积、臭气熏天的养殖田。

2019年,老洪租下大历村一组、三组的集体农田,随后蓄水淹田,倾倒猪粪、鸡粪和豆腐渣作饲料养殖红虫。腐烂的有机物浸透整片田地,污水顺沟渠外溢,染黑了周边数块正值抽穗的稻秧,邻户苦不堪言。

2025年,好不容易等到老洪的农田租期届满,村委会经集体决议不再续租,老洪却拒不腾退。同年10月16日,村委会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令老洪限期腾退。判决生效后,老洪依然纹丝不动。今年5月8日,村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顺昌法院依托府院联动协同机制,与大历镇政府、村委会多次会商,决定采取“善意执行+多方协作”的思路,既确保判决落地,又兼顾被执行人的合理诉求。严春与顺昌法院挂点大历镇平安指导员徐谦翔多次联合大历镇政府工作人员上门劝导。

第一次上门,严春和徐谦翔耐心释法说理:“红虫养殖污染严重,已造成农田水质下降,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破坏。这块地属于基本农田,法律对耕地保护有明确规定……”可老洪只是一个劲地埋头忙活,毫无搬走之意。

第二次上门,严春再次严肃地向其说明法律后果:“判决已经生效,你不主动清退,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到时候拆除费、整改费、执行费都得你出。再拖下去,信用也受影响,以后想贷款搞生产都难。”老洪终于抬起头,但仍梗着脖子说:“这都是我花钱建的,让我再花钱拆了,我的损失谁来承担?”

第三次上门,脚下是黏腻的粪污,耳畔是周边村民压抑许久的抱怨。而田中央,老洪正埋头修理一台旧水泵。严春走近,他头也不抬:“我投了几十万元,说搬就搬?你们考虑过我的损失吗?”

严春没急着答话,蹲下身看了看他脚边的红虫:“这批红虫,大概还要多久能出货?”

老洪一愣:“快了,半个月左右就能收一茬。”

严春点点头,语气诚恳:“你前期投入了很多成本,不想打水漂可以理解,但生效判决必须执行,我们可以给你一些时间把这些红虫卖掉回本,不过你得给个准话,多久能清完?”

老洪抬起头,盯着严春看了好几秒,语气软了下来:“一个月,最多一个月。”

老洪得了宽限,心里有了底,当即加紧收网出货。与此同时,镇政府帮着协调运输车辆,村里也帮着联系销路,多方合力之下,他赶在雨季前把田里最后一茬红虫全部售出。

一月后,严春与徐谦翔再次进村,远远看见老洪正弯着腰拆棚子。田里粪污已清了大半,沟渠里流淌的水也不再发黑。看到他们走近,老洪直起身,手里攥着扳手:“我会尽快把设施拆了,你们给了我时间卖虫,我心里有数,不会再给你们添麻烦了。”

徐谦翔上前搭了一把手。“不用!”老洪摆摆手,“你们跑了一趟又一趟,道理讲得透,还替我考虑损失。我再不主动搬,也实在说不过去。”

此后,老洪自行拆除了田间违建设施和排污管道,清运剩余粪污。镇政府协调了车辆配合转运,村里组织人手平整土地、疏通沟渠。曾经臭气弥漫的28亩田一点点露出了本来的模样。

最后一车污染物拉走那天,老李站在田埂上长舒了口气,转身对严春说:“多亏法院耐心执行,这回田整得干干净净,大伙儿明年春耕种水稻正好!”

严春拍了拍手上的泥土,笑着说:“那就好!田地是你们的命根子,守住了,日子才有奔头。”

一趟趟田间走访,一次次换位思考,一场执行圆满收官。污浊散尽、清风拂过翻新的田垄,这场府院联动下的执行攻坚,不仅还农田以本色,更将司法为民的担当扎扎实实地种在了群众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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