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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0:18:01

福建法治报2026年7月23日公告

作者:福建法治报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原告孙巧燕与被告颜艺锦名誉权纠纷一案,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颜艺锦在其注册的“抖音”平台上发布视频描述的内容及评论等情况,能够确认该视频的内容系指向孙巧燕。同时颜艺锦发布的视频标注的部分文字内容具有负面性,存在辱骂、诋毁孙巧燕名誉权的性质,丑化了孙巧燕的人格。该言行超出了言论自由的合理限度,颜艺锦在主观上具有损害孙巧燕名誉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侵害孙巧燕名誉的行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孙巧燕的社会评价,构成了对孙巧燕名誉权的侵害。颜艺锦应当具有通常成年人所具有的认知和觉悟,其在人数众多、易于传播的“抖音”平台,故意发表侮辱他人的不当言论,且其言论被多名网友阅读及评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故颜艺锦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下判决:一、颜艺锦停止侵害孙巧燕名誉权的侵权行为(删除其发布在抖音平台上的侵害孙巧燕名誉权的不良言论及视频);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颜艺锦以书面形式向孙巧燕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孙巧燕的名誉。并在(抖音号0000ssss111)抖音上公开发布道歉声明(声明内容应当经本院审查,发布后至少在七日内不得删除。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在福建省省级媒体报刊刊登本判决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颜艺锦承担);三、颜艺锦应赔偿孙巧燕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四、驳回孙巧燕的其他诉讼请求。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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