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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公里”,刑罚是否依法执行到位,事关犯罪惩罚效果、社会和谐稳定和执法司法公信力。 刑罚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福建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依法全面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责,不断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持续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福建检察机关共提出监督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等3.4万余件,12个案事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和精品案事例,82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深耕监督 彰显司法温情底色 “公司现在斩获了19项发明专利、33项新应用专利,目前正在研发更多绿色环保技术。”某材料公司负责人潘某说。看着眼前火热的科研景象,谁也不曾想到,两年前,他曾因社区矫正属地管控限制,让企业研发受到影响。 2021年,潘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缓刑,矫正地为莆田市荔城区,核心研发基地却设在仙游县,频繁往返需求受传统审批模式限制,研发工作举步维艰。 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走访中摸排到这一情况,深入企业核查,研判跨区域活动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同时调阅档案确认潘某悔罪且表现良好。检察官并未止步于这起“个案”。“莆田民营经济这么活跃,还有没有其他‘等不起’的社矫对象和‘不敢批’的矫正机构?”承办检察官介绍,通过深入调研,检察官发现荔城区有同类外出经营紧迫需求的社矫对象达30余名,但因相关机制不够健全,获批人数却寥寥无几。 2024年4月,荔城区检察院向社矫机构制发检察建议书,监督社矫机构规范落实社区矫正,开辟社矫对象跨区域活动审批通道。依托全新机制。潘某顺利跨区安心研发,企业还设立了就业帮扶基地。这套检司协作新模式,实现了社矫对象“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的系统治理跨越。 从“一禁了之”到“跨区域协同”,福建检察机关在刑罚执行监督中蹚出了一条“山海经”:南平检察机关牵头探索闽浙赣皖省际边界协作,解决边界社矫对象“出村即出省”的务农务工难题;在平潭海岛,检察机关出台离岛就医管理办法,温情审批301人次且无一脱管漏管;在福州沿海,连江等地试点涉海涉渔社矫对象出海作业机制,保障涉海群体能出海、有生计。为推动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福建检察机关联合法院、监狱共同打造“蓝风铃”恢复性司法工作品牌,以该工作品牌为牵引,全面拓展、纵深推进赎罪行动。5年来,为3000余名受害者送去6000余万元的“迟到补偿”。 铁腕整治 严守刑罚执行底线 作为全国“判处监禁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清理整治”的起源地,福建检察机关在这条道路上已“领跑10年”。2022年,福建率先出台专门针对刑罚交付执行的规范性文件;2025年,最高检专门推广福建的制度经验。一次次依法履职的“亮剑”,都在不断擦亮正义的成色。 今年6月10日,被判处监禁刑的罪犯陈某某被依法送交监狱执行。而在此之前,陈某某还在用一份份“完美”的病历,在阳光下享受着高墙外的“自由生活”。今年5月。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发现一条异常数据:陈某某判决生效已经近1年,既没有被收监执行,也没有被暂予监外执行。看守所给出的不予收押理由是“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但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却多处存疑。 其中到底有什么“猫腻”?晋安区检察院立刻启动实质化调查核实。检察官细致审阅全套病历后查明,陈某某虽乘轮椅行动受限,但远没有达到重度偏瘫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为确保专业性,检察官邀请法医对陈某某相关病情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初步认为陈某某的情况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 一系列的核查表明,陈某某极有可能妄图逃避收监执行刑罚。检察官随即展开更加精细的调查核实:深入陈某某家中走访,发现破绽百出。随后,检察官依法调取了小区沿路及就诊医院的周边公共视频,完整证据链锁定陈某某夸大病情、伪造病重假象规避服刑的事实。晋安区检察院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建议决定对陈某某不予暂予监外执行,陈某某被收监执行有期徒刑14年刑罚。 福建检察机关在以铁腕整治“逃避执行”的同时,也对全省刑事执行工作开展常态化反向审视,2021年以来,全省共针对刑罚交付执行领域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754件,推动“判实未执”罪犯数量长期保持动态清零。办案中重点紧盯罪犯考核期间拒不履行财产刑、违规借卡消费、伪造病历、虚假立功等突出违规情形,多起典型案件通过监督撤销减刑。在刑事诉讼的终点线上,稳稳筑牢公平正义的铜墙铁壁。 数字赋能 精准破除造假顽疾 在电视剧《巡回检察组》中,不法分子花钱购买线索、伪造检举材料骗取减刑的“假立功”剧情曾引发广泛热议。在现实中,也存在类似的现象。对此,福建检察机关健全完善“派驻+巡回+科技”三位一体刑事执行监督机制,让高墙内外违法违规现象无处遁形。 2023年10月,三明市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对永安市看守所开展常规巡回检察。在查阅在押人员举报线索台账时,一纸“线索翔实”的非法持枪举报引起巡回检察官的注意。举报人刘某明系外地人,从未在永安长期居住,却能对当地居民陈某伟私藏枪支的细节了如指掌。“没有生活交集的两个人,怎么可能对私藏枪支的细节知道得一清二楚?”三明市检察院立即启动“市县一体”办案机制。 巡回检察组与永安市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通力合作,对内迅速封存、调看监管记录与视频录像,对外实地暗访被举报人陈某伟。经查,有人刻意私藏枪支为刘某明炮制虚假立功材料。办案团队依托“福建执检e家”大数据模型,比对在押人员信息、行车轨迹、转账记录,完整锁定周某、刘某明串通造假的证据链。 面对客观铁证,周某、刘某明的心理防线被突破,如实交代了罪行。在线索精准移送后,2024年7月,周某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刘某明原案判决被依法通过再审程序进行监督纠正。 办好一案,治理一片。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监管漏洞,永安市检察院向看守所提出书面监督意见,整改外来物品查验疏漏等问题,联合公安机关出台配套制度,对立功线索受理、核查、反馈全流程规范管理。 如今,全省每个监狱、看守所均设立派驻检察室,发挥近距离阵地优势,筑牢日常安全防线;在全国率先探索巡回检察“福建模式”,5年来,针对看守所、监狱开展巡回检察191场次;依托“福建执检e家”数字平台,汇聚62万余条数据,推动监督从个案纠错转向类案系统治理。三类监督手段协同发力,以系统监督合力守护刑罚执行公正。 大潮奔涌,长风破浪。在刑事诉讼的“最后一公里”上,福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脚步坚定、扎实,且正散发着越来越耀眼的法治光芒。
福州市鼓山地区检察院派驻女子监狱检察室开展 “法伴归程・熹启新生” 法治教育暨心理健康关爱帮教活动。
福建省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席法庭,参加罪犯减刑庭审,并发表检察意见。
福建省检察院对女子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良华出席会议并作动员部署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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