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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是婚姻矛盾的附属品,更不是家庭纠纷中的争夺对象。近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依法妥善执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在坚守法律权威的同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吴某与前妻陈某离婚后,秀屿法院依法判决婚生子由吴某抚养。判决生效后,陈某却长期隐匿孩子行踪,不把孩子交给吴某,而且阻碍吴某及其家人探望。由于吴某长期在境外工作,案件迟迟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不久前,吴某家人在学校找到孩子后,与陈某再次发生争执。考虑到案件发生在校园且涉及未成年人,法院及时启动“法院+公安”联动分层处置机制。由执行干警与公安民警共同开展释法教育和矛盾疏导。执行干警现场耐心向吴某家人讲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在父母具备监护能力时,家人不能替代他们成为直接抚养人。同时,执行干警体谅陈某作为母亲的不舍,但也提醒她,生效判决已经确定孩子由吴某抚养,把孩子藏起来、不让孩子和其他亲人见面,反而不利于孩子成长。 整个沟通过程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避免因简单粗暴处置对孩子造成心理伤害。经过数小时协调沟通,直到次日零时许,双方才达成临时协议,孩子暂由陈某抚养,待吴某回国后再协商解决。 几天后,吴某心急如焚地回国,但陈某仍然不愿将孩子交给吴某。 针对这一情况,秀屿法院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行动前,执行团队充分研判案情,制定专项执行预案,对现场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明确执行步骤、应急处置措施和人员分工,确保执行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执行过程中,陈某亲属情绪激动,对执行工作进行围堵阻扰。面对突发情况,秀屿法院执行干警严格落实规范文明执行要求,坚持全程释法明理、规范执法,耐心做好情绪安抚工作,同时依法告知妨害执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现场秩序迅速恢复,陈某被依法拘传至秀屿法院。 拘传不是终点,护航成长才是目的。到达法院后,执行团队坚持“执行+调解”工作模式,组织干警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开展沟通疏导,从法律责任、家庭关系、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角度释法析理,引导双方将关注重点从个人矛盾转向孩子成长需求。 经过数小时耐心调解,陈某最终放下心中顾虑,同意将孩子交给吴某,并就后续探望安排提出合理诉求。执行干警同步组织双方协商探望方案,推动形成兼顾抚养权实现和探望权保障的解决方案。 最终,双方围绕抚养和探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同意将孩子交由吴某抚养,吴某及其家属必须善待小孩并配合陈某行使探望权;陈某每日可视频探望且时长不少于1小时,吴某及其家属在异地生活期间,需将孩子的住址等信息告知陈某;节假日期间,陈某可与孩子共同游玩一天时间,暑假期间,在约定时间段,陈某可前往孩子居住地,与孩子共同生活;春节期间,在约定时间段,陈某可接走孩子共同生活。之后,双方签订完整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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