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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6:23:46

逾期一日引纠纷 法院调解卸“包袱”

作者: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董瑶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多谢法官暖心调解,我这小公司才能撑下去!”近日,在石狮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悉心调解下,一起涉企执行案件妥善化解,被执行人张某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连连道谢。

张某经营着一家小型服装公司,长期与供应商李某保持合作关系。此前,张某因一批7万元的货款未及时支付,双方产生纠纷。经石狮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张某必须于指定日期前支付全部货款,同时载明了逾期违约责任,若未按期付款,张某必须支付高额违约金。

签约之初,张某已规划好资金周转计划,笃定能够按期履约。未曾想,约定付款当日恰逢银行系统临时升级维护,跨行转账业务出现延迟。待张某处理完转账事宜后,付款时间已较约定日期逾期一天。

在李某看来,调解书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合法契约,张某理应按条款承担全部逾期履约责任。为此,李某向石狮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要求张某支付违约金。

得知被申请强制执行,张某满心无奈,主动前往法院向执行员讲述自身困境。“才逾期一天,就要付这么多违约金,我这小本生意哪经得起这样折腾啊……”张某坦言,刚付完货款,企业流动资金本就紧张,若叠加大额违约金支出,企业现金流将彻底断裂,届时厂房租金、员工工资都无力支付,苦心经营的服装厂或将面临停业倒闭的风险。

了解相关情况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核查企业经营现状。经过走访调研,发现张某经营的服装公司此前信誉一直不错,如果此时采取强制措施,极有可能影响企业的生存。

为此,执行干警分别约谈双方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张某严肃阐明,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逾期履行的法律后果必须正视,引导其端正态度、拿出诚意;另一方面向李某厘清利弊,既充分尊重其契约权益,也客观说明严苛执行会造成双方长期合作中断、债权难以完整兑现的现实问题,劝说其合理调整赔付诉求。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方案,张某另行支付合理逾期利息作为违约补偿,李某自愿放弃高额违约金的诉求。至此,这起涉企执行纠纷圆满化解,既切实维护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司法执行对小微企业的影响,以柔性司法温度护航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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