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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落下,当掷地有声。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全某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与法院上演长达4年的“躲猫猫”——借名开户、转移收入、隐匿财产,即便两次被司法拘留仍拒不配合。 近日,面对这起执行积案,罗源县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执”理念,深挖线索、固定证据,运用拒执预告机制强化震慑,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全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至罗源法院,罗源法院经审理判决全某偿还李某借款20万元。判决生效后,全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2022年,催讨无果的李某向罗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对全某名下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网络资金等进行全面核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其间,罗源法院先后两次对全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其仍心存侥幸,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迟迟无法兑现。 账户“零余额”不等于无履行能力。面对初查被执行人无财产的结果,执行干警并未简单“终本”结案,而是秉持“如我在执”理念,穿透式审视案件疑点。为摸清全某真实财产底数,干警摒弃批量查控模式,转为人工溯源与逐笔甄别,深挖隐形财产线索。 经过多轮走访调查、流水溯源,全某的“伪装面具”被彻底撕开。 经查,全某所借款项实际用于集资建房,但因产权被登记在他人名下,无法进行司法处置。同时,在案件执行期间,全某有稳定工作和固定收入,具备债务履行能力。为逃避法院查控、躲避债务履行,其精心策划规避手段,长期借用亲属微信账户进行日常收支,并要求用人单位将全部工资收入转入他人银行账户,通过人为阻断财产查控链条,刻意制造“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 事实查清、证据锁定后,罗源法院迅速启动拒执预告机制,向全某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明确告知其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等刑事处罚,以刚性威慑破除其侥幸心理。 同时,罗源法院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一方面,对全某开展法治教育,阐明拒执行为对个人信用、择业就业及子女就学等方面的长远影响,促使其从“蓄意逃债”向“主动履约”转变;另一方面,结合李某多年维权实际,耐心疏导情绪,客观分析执行难点,引导双方理性协商,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在确凿证据和法律震慑下,全某彻底打消侥幸心理,主动请求和解。经协商,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全某一次性支付12万元了结债务,李某自愿放弃剩余款项及相应利息。 目前,案款已全部履行到位,这起历时4年的执行积案得以圆满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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