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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16:18:57

从抗拒执行到双方共赢

作者:本报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夏于惠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一纸清晰载明法律义务的腾房公告张贴于店铺门前,经营者却置若罔闻,执意照常经营,还以涉案纠纷责任人系自家兄长为由,对抗法院执行。近日,寿宁县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经法官释法调解,涉案各方最终达成全新租赁协议,一桩僵持许久的执行案件圆满化解。

张某与郑某系亲兄弟。张某与某公司因商铺租赁事宜产生纠纷,法院经审理,判决承租人张某付清历年拖欠租金,并限期腾空涉案商铺。然而判决生效后,张某始终避而不见、踪迹难寻,致使案件执行工作一度停滞不前。执行法官深入实地摸排走访后发现,案涉商铺登记的承租人虽为张某,但日常经营、实际占用者却是郑某。

厘清案件事实后,执行法官依规向相关人员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在商铺醒目位置张贴腾房公告,明确告知郑某限期完成物品搬离,逾期拒不配合腾退,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可公告期满后,郑某依旧我行我素,并理直气壮地以“被执行人是我哥又不是我,凭什么让我搬”为由对抗执行,致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郑某并非案件被执行人,但作为商铺实际占有人,在接收法院腾房公告后拒不腾退,其行为已然构成妨碍执行。”该院执行法官说。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裁判文书公信力,执行干警果断赶赴现场开展强制处置,当场控制拒不配合的郑某,并依法作出司法拘留决定。拘押期间,执行法官持续开展释法说理,逐条讲明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郑某也逐步认清自身行为过错。法院综合考量其认错态度,对其处以3日司法拘留。

“我以为不是我签的合同就和我没关系,现在才知妨碍执行的严重性,我真不该把法院公告当废纸!”拘留期满后,幡然醒悟的郑某主动前往寿宁法院执行局,表示愿意全额代偿张某所欠的租金,同时希望取得申请执行人某公司的谅解,并继续经营该商铺。

考虑到该商铺的商业价值与双方真实意愿,执行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居中斡旋,协调双方化解矛盾。经细致沟通,最终,郑某结清了全部拖欠租金,并与该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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