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08-03 12:47:36

民间借贷起纠纷 分期偿还终事了

作者:本报讯 (记者 黄歆宸 通讯员 林惠民)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周宁县狮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模式,成功调处一起标的额1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2月11日,狮城镇居民林某与刘某签订借款合同,由林某向刘某出借100万元资金,双方约定借款于2025年8月11日到期归还,未明确约定借款利息。借款期满后,刘某未能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双方就此产生纠纷。林某主张刘某需一次性还本付息,但刘某因个人经济压力,无力一次性清偿全部本金,于是双方就借款利息支付问题争议不断,矛盾逐步激化。为妥善解决纠纷,今年7月,林某、刘某共同前往狮城镇调委会,正式申请人民调解。

接到该起大额民间借贷纠纷调解申请后,狮城镇调委会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金牌调解员牵头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秉持合法、自愿、公平、公正的调解原则,详细梳理案件始末,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与辩解,精准把握矛盾争议焦点。针对双方核心争议的利息问题,调解员结合案情开展精准普法,耐心释法明理。

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林某主动放弃全部利息主张;刘某承诺将100万元借款本金分7期偿还,确保在2028年1月前清偿完毕。调解协议签订完成后,在狮城镇调委会的协助与指导下,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周宁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调解协议筑牢法律效力根基。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