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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公布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吴某利用二手车交易行业“先看车后付款”的惯例,诈骗三辆二手车,价值106万余元。 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吴某先后在厦门市集美区、同安区三次实施诈骗,其作案手法高度一致,以“有客户要买车”“需要办理贷款”等理由,向车行销售人员支付少量“看车定金”获取信任,骗取车辆后立即将车辆抵押或低价转卖。所得钱款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日常花销。经鉴定,三辆涉案车辆价值共计106万余元,吴某实际造成被害人损失70万余元。 同安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吴某提起公诉,法院综合考虑其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赔等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应核实身份,不轻信“中介”,款到过户,不空车离店;见人见车,警惕“急售”“低价”话术,要求与最终买家见面确认,对催促交易的理由保持警惕,多方核实后再成交;妥善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车辆证件等证据,一旦发现异常,第一时间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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