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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5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建宁举办全市法院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生态环境法典将于8月15日(全国生态日)起施行,具有重要的普法宣传意义。为此,三明中院把今年8月确定为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月,三明两级法院将联合生态、水利、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同步开展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景区、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月活动的首站来到闽江正源的建宁法院,邀请福建高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孙雯举办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讲座。讲座中,孙雯围绕“价值理念总纲、审判理念落地、机制保障兜底”三个方面进行系统阐述,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深度,为法典在司法实践中的精准适用厘清理论思路。 三明中院生态庭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全市各基层法院分管生态审判的院领导和生态庭负责同志参加培训。建宁县委政法委、福建闽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及建宁县水利局、文旅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有关负责同志同堂参训。 全市法院将以此次专题培训为起点,同步开展生态环境法典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为法典落地施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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