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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文物,却比文物更牵动人心。位于福州市台江区的济南桥始建于清光绪年间,主体于旧改中拆除,残存的栏板、望柱遗落在小区绿地里。在城市迭代中,这些承载乡愁的“历史碎片”该何去何从?台江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让这些“历史遗珠”重获“身份”…… 桥石散置绿化带 管护陷入空白 济南桥建于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为石构平梁桥,原坐落于台江济南河上,全桥长3.5米,宽1.7米,相关信息收录于1997年版《台江区志》,相传曾是福州市区已知最短、最小的石桥。2026年3月,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济南桥主体结构已在征迁中灭失,遗存的刻字桥栏板、望柱等石构件,被长期散置在小区绿化带内,处于露天堆放、无人管护的状态。 “济南桥”的尴尬处境,源于一场“时间差”。经调查发现,该桥主体结构灭失于2014年启动的太平汀州地块旧屋区改造项目。拆除旧屋区时,历史建筑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尚不健全,该桥此前从未被认定为文物,拆除时间也早于福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公布时间,有关有价值传统构件回收利用制度直至2020年我省出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才得以明确,因而该桥陷入保护真空地带。 拆除在前,保护制度迟来所造成的遗憾,让济南桥构件长期处于管护衔接空白,承载着城市记忆的历史遗存一度面临“无人管”的窘境。 公益诉讼监督履职,让这把“时间锁”迎来转机。 一场联席会 桥石命运迎来转机 这些石构件是否属于文物?有无保护价值?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区历史建筑主管部门组织区检察院、法院、文旅局、属地街道和物业公司等多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邀请文物保护、建筑专家与会,现场论证石构件价值并共商保护措施。 经现场踏勘,专家确认散落石构件为济南桥遗存。尽管现存构件不足以支撑古桥复原,暂无法作为文物、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但专家组一致认可所遗构件仍具有一定保护价值。鉴于济南桥原址不具备安放条件,遂形成“就地保护”的务实解决方案——即依托现存小区公共空间进行保护性展示,既避免构件收储后再利用可能性偏低的遗憾,又最大限度留住城市记忆。这一专业建议为破解保护难题提供了思路,达成多方共识。 精准监督 “蒙尘”构件重获身份 城市的文明,不只存在于高楼大厦的辉煌里,更藏在对乡愁记忆的珍视与留存之中。检察机关认为,散落传统构件作为历史建筑的组成部分,承载着城市记忆和社会公众情感,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若任其流失,社会公共利益将持续受损。 同年5月,台江区检察院向历史建筑主管部门、属地街道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开展济南桥其他遗落构件周边搜寻、登记造册工作并落实日常管护措施,以法治手段补齐其保护盲区。 区历史建筑主管部门对照建议要求,逐项落实保护措施,推动济南桥遗存构件管护工作规范化。目前,济南桥现存石构件已完成电子建档,详细收录了该桥的历史背景、所处位置以及影像资料等信息,形成可追溯的基础档案,解决了构件长期“身份”不清的问题。在实体防护层面,构件遗存区加装了防护围栏,划定独立保护空间,防止人为踩踏或碰撞损坏。新设立的标识牌,介绍了济南桥历史沿革及保护信息。与此同时,协调社区、物业公司增置监控设备,确保探头覆盖构件存放区域,配合日常巡查机制,构建“人防+技防”的动态管护体系,防范人为破坏、盗窃等风险。 一纸检察建议的精准监督,转化为扎实的履职成效。方寸之间的改变,不仅化解了构件损毁流失的风险,更让检察履职的温度融入城市肌理,在百姓心中留住了一份鲜活的乡愁记忆。 如今,这些重获“身份”的桥石,已成为融入现代社区的文化坐标,默默诉说着南台文脉过往,也见证了检察守护城市历史记忆的法治担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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