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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5:46:44

酒后争吵起冲突 先行调解止纷争

作者: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郑婧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依托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成功调处一起健康权侵权纠纷。

此前,未成年人吴某、张某因酒后琐事与未成年人林某发生肢体冲突,导致林某头部受伤。吴某、张某依法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林某受伤后共住院8日,产生相应医疗开支。林某的家属多次与吴某、张某的监护人协商赔偿事宜,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无奈之下,林某向大田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要求吴某、张某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9146.86元。

法院经了解得知,涉案双方均系未成年人,倘若案件直接进入庭审程序,不仅会耽误学生学业,还易加深彼此隔阂,不利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法院委派特邀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工作,通知双方监护人到庭参与调解。

调解员采取“背靠背”调解模式,分别对两方开展沟通劝导。一方面向侵权方详细阐释相关法律规定,讲明暴力伤人需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及潜在的刑事风险,让其认识到行为过错;另一方面向受害方讲解诉讼流程、举证要求以及诉讼存在的时间成本与诉讼风险。经多轮沟通协商,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吴某、张某各自赔付3000元,赔偿总额共计6000元,款项于调解当场一次性付清。赔偿款履行完毕后,原告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不出具法律文书,该起侵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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