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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8:15:37

餐饮油烟扰民 法典来“治味”

作者:本报记者 何静雯 实习生 林煌 文/图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最近,某小区楼下新开一家烧烤店,开业后每日浓烟滚滚,大量油烟直窜居民楼,严重影响楼上住户的日常生活,老弱妇孺深受油烟困扰。

图片制作均由AI提供技术支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业布局和设置的引导,在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环节提示选址禁止性要求。

排放油烟污染物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排放油烟污染物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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