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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4 18:15:37

清积案 提质效 暖民心 ——福州两级法院以系统思维破解长期未结案件难题

作者:吴刚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案子终于结了,心里悬了两年的石头总算落地了。”近日,当事人从法官手中接过判决书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起历时两年、因线索繁杂而一度陷入僵局的纠纷,最终通过法院的强力督办机制得以化解。这是福州两级法院以系统思维推进积案清理、以实干担当回应群众期盼的真实写照。

近年来,福州两级法院坚持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维护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常态化、制度化、精细化推进专项清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从2022年的124件逐年下降至2025年的14件,降幅达88.7%;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市法院长期未结案件存量仅剩10件,存量为全省九地市法院最低;3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连续3年实现动态清零;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始终控制在合理区间,整体工作成效位居全省前列。

监管关口前移

变“事后清”为“事前防”

“边清边积”曾是制约积案清理成效的顽疾。为破解这一难题,福州两级法院坚持源头治理、防患未然,将监管关口大幅前移,推动积案治理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

过去,案件审理超过10个月才被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如今,福州两级法院将监管节点分别前移至9个月、6个月,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实行“红黄蓝”三色预警、分梯次跟踪督办。审理时长超过6个月的案件,会被监管台账标记为“黄色预警”,提醒承办法官加快进度;超过9个月的,升级为“红色预警”,由庭长、分管院领导逐级介入督办。

同时,建立预超期案件动态工作台账,坚持“日跟踪、周通报、月总结”,实时掌握案件进展、预计结案时间及堵点难点。对预超期案件数量波动异常的法院或庭室,审管办及时介入研判,采取约谈提醒、专项督导等针对性措施,确保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2025年,全市法院10个月以上的预超期案件数量始终控制在70件以下,充分彰显了关口前移的防控成效。一位基层法院庭长感慨:“现在法官心里都有‘倒计时’意识,案件一立案就想着怎么高效推进,而不是等到快超期才着急。”

压实责任链条

变“单打独斗”为“协同作战”

积案清理不是审管办一个部门的事,也不是承办法官一个人的责任。福州两级法院坚持全院“一盘棋”,构建“院庭长带头、条线统筹、两级联动”的责任体系,形成清积合力。

一方面,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各基层法院院长、庭长对长期未结案件逐案建档、逐案调度,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策”。中院层面,建立“两级条线合力推进清积”机制:中院各业务庭作为“日常督办”主体,对本条线长期未结案件进行常态化跟踪,提供业务指导与协调支持;分管院领导则作为“重点督办”责任人,亲自包案督办“钉子案”“骨头案”,通过召开专题会商会、听取专项汇报、协调外部单位等方式,推动疑难复杂案件实质性化解。

另一方面,强化承办法官主体责任落实。将积案清理责任压实到每一位承办法官,要求其对承办案件实行“一案一策、全程跟踪”。针对鉴定类案件等易拖延环节,承办法官需主动制定审理计划、明确关键节点时限,并定期向庭长、分管院领导汇报案件进展。对因主观原因导致案件长期未结的,由院庭长进行约谈提醒;对履职不力、推诿拖延的,启动问责程序,确保责任到人、压力传导到位。

“领导带头办案督导、条线协同发力,让我们基层法官有了啃‘硬骨头’的决心和底气。”一位承办法官如是说。

强化质量评查

变“清结数量”为“提升质量”

福州两级法院坚持“清积”与“提质”并重,将质量评查贯穿积案清理全过程,坚决防止“为清而清”“带病结案”。

一方面,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全面纳入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并在此基础上,创新开展涉鉴定长期未结案件专项评查,通过“异地交叉评查”与“提级评查”双轨并行,坚决破除“熟人顾虑”,让评查制度真正“长牙齿”。评查不仅看结果,更看过程,将焦点精准对准导致案件拖延的“病灶”——重点审查鉴定启动是否及时必要、鉴定流程是否存在程序空转、节点推进是否紧凑高效、审限变更是否规范合理等关键环节,确保评出“真问题”,找准“病根”。

另一方面,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做实评查结果运用“后半篇文章”。福州中院将长期未结案件和预超期案件作为负向评价维度,纳入承办法官和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对因主观原因导致案件长期未结的,扣减个案得分和部门绩效分;对评查中发现存在程序瑕疵或履职不到位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与结果运用机制,不仅深挖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更对瑕疵案件责任人予以约谈提醒、责令检查,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启动问责程序。

“考核不是目的,而是倒逼责任落实的手段。”福州中院审管办负责人表示,“我们希望通过‘评查+考核’双轮驱动,让每一位法官都树立‘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的意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积案清理,清的是案件,暖的是民心,树的是公信。福州两级法院的实践表明,只有坚持系统治理、源头防控、责任闭环,才能真正实现积案“动态清零、常态长效”。

如今,在福州两级法院,“预超期即预警、超期即问责”已成为常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快审快结”成为共识。越来越多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效率与温度,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得到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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