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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近百万标的商事纠纷时,引导双方当事人向公证机构申请“赋强公证”,并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云上法庭”达成调解一致,最终签订协议。 2025年,甲科技公司向乙机械公司订购捏和机一台,乙机械公司交付标的物并安装完成后,甲科技公司尚余货款98万元未支付。乙机械公司经多次催讨未果诉至法院,要求甲科技公司支付所欠货款98万元。 永安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主动联系双方企业负责人摸排真实诉求。甲科技公司负责人表示,其并非有意拖欠货款,系因公司经营战略调整暂时资金不足,请求能够进行庭外协商解决,希望案件不要进入诉讼程序给企业留下“案底”。乙机械公司负责人也明确表态,认为98万元不是小数目,担心私下和解没有保障。 法官跳出“非判即调”的传统思维,引入“赋强公证”解纷路径,并向双方详细释明该路径的优势,即经赋予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可以不再进入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仲裁裁决书有同等的执行效力,具有快速化解纠纷、节约诉讼成本的优势。 在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明后,双方均同意采用“赋强公证”模式处理纠纷,法官随即引导双方向公证机构申请“赋强公证”。公证机构受理案件后,联合法官共同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性、监督调解协议的公平性、明晰赋强公证的法律后果,并就还款方式、逾期利息、违约责任、维权费用等细节逐项敲定,最终形成具有明确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 考虑到乙机械公司系外省企业,为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法官组织双方通过“云上法庭”签订协议,公证人员当场审核并依法出具赋强公证文书。一场近百万标的商事纠纷未进入诉讼程序就已尘埃落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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