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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仙游县国有林场的山坡上,65亩新栽下的树苗迎风挺立,嫩绿的枝叶在阳光下舒展着身姿。这片新绿的主人,并非植树造林的志愿者,而是数年前让另一片林地“伤筋动骨”的“破坏者”。 故事要从一条公路说起。几年前,柳某在未办理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一片林地修建成公路。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难题摆在眼前:被破坏的林地已变成公路,原地复绿不符合实际。如果一诉了之,生态修复将成为一句空话。面对这一困境,办案团队经过科学论证,引导当事人通过异地补植复绿方式履行修复义务。在办案人员的释法说理下,柳某幡然悔悟,委托专业机构在国有林场异地补植复绿65亩,让破坏的生态以另一种方式“重生”。 这样的“重生”故事,正在木兰溪流域不断上演。从一条公路的“绿色拐点”,到一片林地的“生态回归”,仙游县检察院在持续深化“木兰守护”品牌的基础上,创新推出“灵犀计划”——打造木兰溪流域“溪—林—兽—鸟—草”生态链一体化保护矩阵,以系统化思维、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书写“益”心为民的生态检察答卷。 2025年6月,一起非法开采稀土案引起仙游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注意。稀土是国家战略性资源,非法开采行为不仅破坏生态环境,更威胁资源安全。办案人员通过引导公安机关对非法开采、加工、销售环节进行全面侦查,深挖上下游犯罪,最终监督公安机关移送2名犯罪嫌疑人,实现全链条打击。 这是仙游县检察院强化刑事打击的一个缩影。“生态破坏的代价必须由破坏者承担,不能让国家和社会为破坏行为‘买单’。”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黄元江表示。该院坚持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同步跟进——“环北部山区生态保护”检察办案组成立以来,集中优势力量办理复杂生态案件,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一园区长期存在建筑垃圾随意堆放、违规破碎等问题,对周边土壤、水体造成污染。办案检察官深入调查后发现,这表面上看是企业违规行为,实则反映了建筑垃圾监管的普遍问题。该院没有止步于“案结事了”,而是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不仅推动清理涉案垃圾,更督促制定了《仙游县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效遏制了建筑垃圾乱象,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生态保护不是孤立的司法行为,而是需要凝聚社会共识、服务地方发展。仙游县检察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检察监督、社会参与”的生态保护大格局。在此基础上,联合县法院在游洋镇沽山村生态观鸟基地(白鹇基地)开展普法宣教活动。该基地融合法治教育与生态体验,设立互动观鸟区、法治教育区等,成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普法宣传的“活教材”。该院结合“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举办“美丽中国我先行”生态主题宣传、生态法治讲座进乡村等活动3场,凝聚生物多样性保护社会共识。 从非法采矿案的全链条打击,到建筑垃圾污染的系统治理;从野生鸟类宣教基地的设立,到多元共治格局的构建……仙游县检察院用一个个案例、一项项机制,诠释“灵犀计划”的深刻内涵——让木兰溪流域的“溪—林—兽—鸟—草”生命共同体焕发持久生机。 青山绿水间,跃动“检察蓝”。在木兰溪这条流淌千年的母亲河畔,仙游检察人正以“灵犀计划”为笔,以法治力量为墨,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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