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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2:07:57

长汀法院:司法护青绿 汀江焕新颜

作者:徐林煌 黄颖娴 岳文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长汀是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发源地,汀江作为韩江上游核心生态廊道,滋养着闽西红土大地。近年来,长汀县人民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传承创新“长汀经验”,以恢复性司法为抓手,健全全链条生态保护体系,联动多方开展流域共治,以法治硬核力量守护长汀碧水青山。

坚持修复优先

为破解以往环境案件“重处罚、轻修复、重结案、轻治理”的短板,长汀法院全面推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构建“刑事惩戒+民事赔偿+生态修复”一体化办案模式,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碳汇代偿等多种举措,推动受损生态资源有效复原。2021年至今,全院累计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20余件,督促责任人完成林地补植复绿480.454亩、汀江增殖放流鱼苗8000余尾,真正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守护一方”。

今年1月,当事人王某在禁猎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汀江流域生物多样性。承办法官秉持“修复为主、惩教结合”原则,以案释法开展生态法治教育,促使王某主动认罪悔过,捐赠2000余尾鱼苗参与生态修复。8月12日,长汀法院联合检察、水利、林业等部门在汀江干流开展集中增殖放流活动,将该批鱼苗投放至汀江干流。

同时,该院还建立常态化修复回访核查机制,紧盯苗木存活、水域治理、植被养护等关键环节,坚决杜绝“纸面修复”“一次性修复”,确保生态修复落地生根、长效见效。

打破圈层壁垒

流域生态具有整体性、流动性特征,生态保护没有行政区划边界。长汀法院跳出“单打独斗”办案思维,打通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属地治理与跨界治理衔接壁垒,推动汀江生态保护从“单兵作战”向“全域共治”转变。

濯田河是汀江重要支流,河道跨越多个乡镇,过去分段监管存在治理盲区,河道垃圾堆积、河滩私垦等问题反复反弹。今年3月,该院依托汀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通过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联动多部门开展联合勘查、线索共享,依法向相关行为人释明法律责任,督促其清理河道废弃物、拆除违规垦地、恢复河道原貌,彻底整治流域生态顽疾。

此外,该院依托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深度融入河长制、林长制治理体系,组建生态司法专项巡护队伍,常态化巡查汀江干流、濯田河等重点水域林区,年均巡护10余次,累计排查整改非法采砂、毁林开荒、河道排污等生态隐患15处,从源头筑牢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深耕前端普法

守护汀江青绿,既要严打生态违法行为,更要筑牢群众生态保护思想防线。长汀法院坚持“治未病、抓前端、防源头”,将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深度融合,把庭审搬进乡村地头、河畔林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今年1月12日,濯田镇村民罗某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损毁林地植被、破坏水土生态。该院将巡回法庭设在涉案地,公开开庭审理并组织村民旁听,用通俗语言解读山林生态保护意义与违法危害。罗某当庭认罪认罚,主动原地补植复绿,认购司法碳汇,弥补生态损失,完成从“破坏者”到“修复者”的转变。

为持续放大普法效能,该院在汀江沿线设立8个生态司法联络点,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依托各类生态主题节点开展线下普法,覆盖群众3000余人次;借助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生态修复纪实20余条,打造红土生态司法特色品牌。同时创新宣教模式,推行“违法者变宣传员”机制,引导生态修复义务人参与巡护、普法志愿服务,现身说法警示群众,营造全民护汀江、共治促青绿的浓厚氛围。

绿水青山常在,司法护航不息。下一步,长汀法院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传承升级“长汀经验”,优化生态司法保护全链条,持续提升流域生态治理效能,以高质量司法守护汀江清流、捍卫红土生态,绘就新时代汀江生态秀美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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