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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消息 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指导意见》。这是社会救助法颁布实施后的首个配套政策文件,将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方式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更好发挥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作用。 摸清困难群众需求是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前提。意见提出建立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体系,要科学设置需求评估指标,细化评估标准;要结合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同步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做到定期梳理、更新需求台账。 在制定服务类社会救助供给清单方面,意见提出,各地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府财政承受能力、社会救助对象服务需求、服务资源供给能力等因素,编制服务类社会救助供给清单,有针对性地为救助对象提供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等;要求制定清单量力而行,与各项社会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做好统筹衔接。 意见还就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合理确定筹资渠道和服务模式作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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