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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持续加大酒水行业执法力度;健全跨部门线索移送、协同处置机制,凝聚公安、市场监管打击商标侵权合力;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动员群众主动抵制假冒商品,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不久前,华安县检察院结合办理的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洋酒等案件,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我们透过个案,深挖行业监管短板。”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在办理一起售假案件时,发现辖区酒水市场存在商标侵权、无证灌装、线上零散售假等现象,相关领域存在日常监管力度不足、跨部门联动不够、普法覆盖面有限等问题。为办好一案,治理一片,该院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同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治理,以一体化履职筑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防线。 赵某在自家住宅搭建简易“地下灌装作坊”。在未取得酒类生产经营资质、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的前提下,他低价购入印有品牌注册商标的酒瓶、外包装。随后,将普通威士忌灌装进高档品牌容器,依托名下京东店铺对外售卖假冒洋酒。 不久后,公安机关突击查处该窝点,在民房与赵某车辆内当场扣押相关货品。案发后,赵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时,承办检察官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证据研判。 “商标侵权严重损害品牌方合法权益,案件办理需要严谨证据支撑。”承办检察官介绍,经全面核查检验报告,涉案原料酒各项检测项目符合相关标准,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原料酒属于劣质、低等次伪劣产品;赵某主观目的是冒用知名商标牟取差价。综合全案事实与证据链条,检察机关审慎厘清法律边界,最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提起公诉。 一瓶冒牌洋酒,一头连着企业知识产权,一头关乎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办案团队敏锐地察觉到,该案的侵权行为借助电商平台扩散,不仅侵害品牌企业知识产权,还让大量不特定消费者陷入消费陷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此,华安县检察院同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赵某在省级新闻媒体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并承担全部涉案假冒洋酒、侵权包装物的销毁费用,让侵权者承担多重法律后果,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网络销售等重点领域,深化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守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护航企业创新发展。”华安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的话坚定而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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