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滩涂一寸一寸裸露出来,红树林的根系在晨光中清晰可辨。 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就在这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联合秀屿区检察院、湄洲城乡融合发展局、海警湄洲工作站等单位,在湄洲岛西亭澳开展“法典引领·护林育鲎”联合巡护暨生态保护专题座谈会。 这不是一次仪式性的“首日打卡”,而是在新的法律框架下,迎来了更深层的制度对接。 巡红林 巡护当天,在恰逢潮位回落、滩涂完整显露的黄金观测窗口期,联合巡护组沿着海岸线行进,对红树林开展实地勘查。 “新苗目前长势如何?周边有没有人为干扰?滩涂条件有没有改善?”巡护人员边走边看、边查边议,重点了解红树林分布、生长状况及周边生态环境,细致排查影响湿地保护与生物栖息繁衍的人为活动。 近年来,秀屿法院持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注重将司法保护与生态修复结合起来,这一实践导向,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修复”专章确立的原则高度契合。此次联合巡护进一步推动司法机关与行政部门前移保护关口,将生态保护融入日常监管、现场巡护与协同治理。 护鲎苗 湄洲岛西亭澳拥有独特的潮间带生态环境:上层红树林稳固滩涂、净化水体,下层平缓的泥沙潮间带则为中国鲎等潮间带生物提供了栖息、觅食和繁育空间。红树林与潮间带彼此依存,共同构成滨海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 “前几次增殖放流的中国鲎幼苗,现在情况怎么样?”离开红树林区域后,巡护人员移步至下层滩涂,弯腰踏查潮沟与滩涂洼地,仔细查看鲎类活动痕迹,并对滩涂土质和水环境等进行现场观察,排查可能影响中国鲎栖息繁育的生态因素。 依托自然生态优势,秀屿法院早在2025年便联合多部门签署《湄洲岛自然保护司法合作框架协议》,设立“中国鲎产卵育幼核心示范区”,探索异地异种修复举措。该院前期实践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的机制衔接与深化积累了宝贵经验。 聚共识 巡护结束后,联合组召开生态保护专题座谈会。与会单位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修复制度展开交流,结合海洋湿地保护、生态修复、替代性修复及多部门协同履职等议题,探讨如何将法典制度要求转化为基层治理实践。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行政、司法、执法以及科研院校等多方力量协同发力。针对“如何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更有实效”的议题,与会各方聚焦生态修复闭环管理、生态修复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妈祖文化与生态法治融合普法等方面提出具体思路,为进一步探索滨海生态修复治理新路径凝聚共识、汇聚合力。 生态兴则文明兴,法治兴则治理兴。秀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化多部门协同共治,深耕分层生态保护等特色机制,以恢复性司法筑牢湄洲湾蓝绿生态屏障,在潮起潮落间守护海岛碧海银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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