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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漳平市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检调对接机制,通过派员常驻、矛盾化解、法律监督等方式,主动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检察履职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切实让群众在“只进一扇门”中感受到法治温度和治理效能。 靠前服务 融合履职 “我们依托矛盾化解协同办理平台,及时推送信访事项,加强与综治中心线索互移、矛盾联调、信访联办等工作,切实推动检察机关与综治中心联动衔接。”漳平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艺华介绍道。 2025年9月,李某与郑某因口角发生肢体冲突,经鉴定,郑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双方因民事赔偿问题产生激烈矛盾,经多次协商仍未缓和。为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今年3月,该院承办检察官在细致审查案件事实、明晰法律责任的基础上,主动对接市综治中心,及时推送相关案情和双方诉求,通过引入专业调解力量,开展诉前调解、释法说理等,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今年4月,该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漳平市检察院坚持将法律监督深度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前沿,在市综治中心设立规范化检察服务窗口,明确部门协作流程与职责边界,选派优秀检察干警常驻,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矛盾化解、协同防控等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末端处置”向“源头预防”转变。 协同共治 高效解纷 一场误会引发伤害,案件当事人各执一词,漳平市检察院依托市综治中心平台集成优势,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整合专业力量推动案件矛盾实质性化解。 在办理一起因“假想防卫”引发的故意伤害案时,该院承办检察官主动履职,实地走访案发现场,通过询问目击证人、当事人,绘制现场站位图等方式,查清案件事实。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市综治中心,启动综治调解程序。2025年8月,在矛盾纠纷调解室,检察官联合综治中心人员、公安民警、人民调解员组成调解组,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开展释法说理,通过阐明法律责任、明确民事赔偿标准、宣讲同事相处之道,逐步化解当事人心中芥蒂。随着赔偿款履行完毕,检察机关依法同意公安机关的撤案决定,这起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这起矛盾纠纷的化解,不仅展现了综治中心“多元联动、一站化解”的优势,也是漳平市检察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推动平安漳平、法治漳平建设的生动体现。 法理并济 实质化解 漳平市检察院注重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充分运用综治中心调解资源,积极运用“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促进争议化解、预防潜在风险。 今年3月,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当事人黄某某到漳平市检察院,因对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的判决不服,要求检察机关监督。该院审查后认为法院一审判决符合法律规定,为有效化解矛盾,在某乡镇综治中心召开听证会,邀请村干部、专业调解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共同参与,并根据案件审查情况对黄某某进行释法说理。 此外,该院结合检察办案实践,主动为综治中心法治宣传提供典型案例素材,同时响应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司法救助等普法需求,深入学校、集市、企业、村(社区)等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与教育,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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