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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鲎苗的生长得怎么样了?”“这片水域的水质有变得更好吗?”盛夏时节,莆田湄洲岛西亭澳湾的潮间带上,莆田秀屿法院生态审判团队与区检察院、北岸公安分局、海警湄洲站等部门干部再次踏上这片滩涂。他们俯身细察,在泥沙中寻找着一年前放流的中国鲎幼苗踪迹。当看到一只鲎苗在浅滩中自然觅食时,回访人员倍感欣慰:“看来‘异地异种修复’方案还是有成效的,放流的鲎苗已经在这儿安家了。” 这并非一次简单的故地重游,而是秀屿法院从“坐堂办案”到“向海而行”的生动注脚。近年来,秀屿法院面对海洋环境资源案件“鉴定难、修复难、执行难”的痛点,以科学修复“起笔”破题、以协同治理“行笔”织网、以专业审判“收笔”铸盾,用这“三笔”勾勒司法护蓝新路径。 以科学修复破题 2020年至2022年,张某、黄某在秀屿区盗采海砂销售牟利14万元,对海岸带生态造成损害。案件到了法院,承办法官面临一个难题:海砂大部分已被用作建筑材料,砂源流失;传统“返砂还海”方案不仅难以操作,还可能破坏海洋底质,引发二次生态风险。 为解决该难题,秀屿法院引入外脑,邀请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技术调查官林玉坤在庭审中提出专业意见:可通过“异地异种修复”达到生态平衡目的——在适宜海域增殖放流珍稀物种中国鲎,以生物链重建替代原态修复。经质证,控辩双方均对该方案表示认可,张某、黄某自愿共同出资6万元,购买中国鲎幼苗。 在集美大学翁朝红鲎科研团队的指导下,放流点最终选定在兼具红树林与鲎类适宜生存环境的西亭澳湾。此后的多次回访观测结果,也证明了“异地异种修复”取得初步成效,司法裁判的“后半篇文章”真正“写”在了大海里。 以协同治理织网 海洋生态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单靠法院一家之力远远不够。 2025年5月,秀屿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北岸公安分局、海警湄洲站等五个部门,签署《湄洲岛自然保护司法合作框架协议》,构建起“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行政执法+生态修复”的全链条治理模式。 此外,秀屿法院与公安、检察、海警等部门联合出台海上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办理机制、涉海案件查办工作若干机制等,涉海刑事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至68.4天,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 在修复手段上,秀屿法院也不断在拓展——从传统增殖放流到红树林、海草床、海藻场等领域的替代修复,再到购买海洋碳汇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以更加多元的司法手段助力海域生态功能不断完善。 以专业审判铸盾 秀屿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通过从严判处实刑、并处罚金及追缴违法所得等惩处措施,以司法震慑筑牢生态保护防线。 同时,法院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在伏季休渔来临之际,秀屿法院将法庭搬到沿海村落,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案件并当庭宣判,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依托“法林青述”“法林飞骑”等普法宣讲团队,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海洋日等节点开展普法进公园、进码头、进景区活动,让“不干扰、不破坏”的共识深入人心。 从科学修复破局到协同治理织网,再到专业审判铸盾,秀屿法院以“三笔”勾勒出司法护蓝的清晰脉络,每一次俯身滩涂的回访、每一份凝聚专业智慧的判决、每一项协同发力的机制,都是司法力量向海而行的坚实足印。 展望前路,秀屿法院将认真抓好生态环境法典贯彻实施,依法公正高效履职,以法为笔、以行为墨,在碧海蓝天间书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答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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