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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为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阶段性工作成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政和县安委办决定对石屯镇创业路12号内4家涉嫌无证照经营竹木制品企业采取强制措施停止电力供应。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专班成员深入辖区企业开展风险排查,排查发现石屯镇创业路12号内4家经营主体,在未取得相关证照情况下违规从事竹木制品生产加工,存在粉尘爆炸、消防设施缺失、环保不达标等多项重大安全隐患。为推动隐患闭环治理,政和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政和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商务局、消防救援局、国网政和县电力公司召开专题会商会,通报石屯镇创业路12号内4家无证照经营企业问题,并就企业负责人拒不配合整改隐患问题的处置措施进行会商研讨。 8月22日,县安委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正式函告供电部门,对该厂区采取强制断开电力供应措施,待企业补齐相关证照,将隐患整改到位,待复查合格后,按程序恢复供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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