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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家门口没有鞋子堵着,我们心里舒畅多了。”近日,石狮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回访一起邻里纠纷案件时,原告郭某语气松快了许多。 郭某、蔡某夫妇住在石狮某小区,与王某、李某比邻而居。王某、李某的房屋用于出租,实际由租户居住。两户入户门紧挨着,门前的公共楼道是双方唯一的进出通道。长期以来,租户将鞋架摆放在楼道,紧贴郭某家门口,各类鞋子随意堆放在门外。本就狭小的楼道被挤占大半,给郭某一家日常进出造成很大不便。 “一到夏天,那股鞋味关上门都挡不住,夜里常被熏得睡不着觉。”郭某满心愤懑,“楼道堆成这样,挡路又闹心。” 郭某、蔡某夫妇曾向小区物业反映,物业虽上门劝导过租户,但只是简单提醒,未持续跟进,楼道乱摆鞋子的情况依旧。沟通无果,隔阂日深,郭某、蔡某最终将业主王某、李某及物业公司一并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移除楼道鞋架,督促清理楼道堆放物品。 接手案件后,承办法官深知邻里纠纷不宜简单一判了之,两家门对门居住,若心结不解,矛盾依旧会持续。法官随即将案件交由法官助理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助理融入石狮“邻里井”、凤里“宽仁文化”等典故,劝导双方应当多换位思考,不要因琐事伤了邻里情分。同时,法官助理提出两套整改方案:鞋架全部搬入室内,不占用公共楼道;若确需在门外收纳,须使用全封闭鞋架,且不得紧贴邻居家门摆放。 沟通之后,李某联系租户核实情况,并向法官助理反馈鞋架已搬回屋内。本以为纠纷就此平息,可法官助理了解到,租户还是把好几双鞋随便堆放在门口。“鞋味照样飘进屋,心里堵得慌。”郭某、蔡某夫妇担心调解只是表面处理,问题难以根治,遂要求开庭审理。 开庭当日,王某、李某并未到庭。法官助理当即联系李某,并出示郭某夫妇提交的现场照片,再次阐明房东对租户负有督促义务。看到照片,李某当场郑重承诺,将严格督促租户,今后不再在公共楼道堆放鞋物。得到李某切实承诺后,郭某、蔡某提交了撤诉申请。 “后续如果再发生楼道占道堆放情形,可以联系法院协助协调。碰到日常邻里摩擦,也可以优先到石狮市综治中心申请人民调解,以更低成本化解矛盾,避免纠纷升级。”调解结束后,法官助理提醒双方。 如今,鞋物不再占道堆放,楼道恢复清爽,郭某夫妇的心结终于解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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