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日前,厦门高速执法支队在同安收费站出口查获一辆未按许可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三类大件运输车辆,涉事企业被行政处罚。 当晚,厦门高速执法支队接到路网中心报告,称一辆三类大件运输车辆运载3件不可解体的啤酒机械设备,提前下高速,已被拦截。执法三队执法人员随即赶赴同安收费站。经现场测量,该辆浙B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长21.8米、总宽4.3米、总高3.1米。执法人员通过交通运输部“跨省大件审批”公众号核验《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确认车辆号牌、货物规格、行驶路线等均与证件记载一致。但现场未见护送方案载明的护送车辆。 驾驶员承认,为节省护送车辆费用,途中让护送车辆提前下了高速,未进行全程护送。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车货总宽度超过3.75米的,须提交护送方案;大件运输车辆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执法人员对驾驶员进行普法宣教,督促其联系有资质的护送车辆继续护送。 目前,涉事企业已接受行政处罚。厦门高速执法支队同步将处罚信息上传许可平台,构建起事前许可、事中监管、事后惩戒的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