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经浦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因虚构受伤事实骗取医保,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5年3月,王某在浦城县某乡镇道路被陈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伤。事故发生后,双方私下协商赔偿,王某顺利拿到赔偿款25000余元。后续王某就医治疗时,刻意隐瞒此次交通事故实情,谎称自己不慎摔倒受伤,违规报销医保统筹基金12000余元。 浦城县公安局收到违法线索后立案侦查,案发后王某主动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王某明知交通事故有侵权责任人、相关医疗费不属于医保报销范畴,仍虚构事实骗取医保基金,遂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示: 医保基金是群众看病就医的“救命钱”。交通事故造成的损伤,依法应由肇事方承担赔偿,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事故发生后,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不要通过“私了”后虚构伤情骗取医保。一旦触碰法律红线,不仅要退还钱款,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