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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诏安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情感诈骗案。女子沈某虚构悲情人设,同时与两名被害人维持恋爱关系并骗取钱款共计120万余元,被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沈某通过社交平台先后结识陈某、张某,并捏造母亲过世、女儿重病、需要钱款开店等虚假背景,同时与两人确认恋爱关系,并持续索要钱财。为增强可信度,沈某注册新微信号,以自己姐姐的身份佐证谎言。两名被害人未核实沈某真实身份及钱款用途,陆续将积蓄转入其账户,直至沈某失联才发觉被骗。经查,两人共计被骗120万余元。 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结合书面证据与被害人陈述,排除“正常恋爱赠与”“普通婚恋纠纷”等情形,锁定诈骗核心事实。通过梳理全部资金流水,证实涉案钱款被沈某用于个人挥霍,未用于其声称的任何用途,遂以涉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办案中,检察机关同步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引导公安机关调取转账记录、冻结涉案账户,同时向沈某及其家属释明退赃退赔相关法律规定,促成沈某退赔部分涉案钱款,为被害人挽回部分损失。 最终,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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