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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7:19:03

武夷山宣判一起非法采矿案 两名被告人获刑并承担生态赔偿责任

作者:本报讯 (记者 陈浩 通讯员 张玲 苏莹)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由武夷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左某某、张某某非法采矿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经武夷山法院一审宣判,两名非法采矿被告人获刑并承担生态赔偿责任。

经查,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左某某、张某某为牟取私利,在未取得采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工人在某山场非法采矿。经专业鉴定,二人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达114.01万元,严重破坏当地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

案件办理中,武夷山市检察院依托“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履职模式,联动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实地勘查,固定山体损毁、矿产盗采等关键证据,完善刑事定罪链条,精准指控违法犯罪。同时,检察机关委托专业机构核算矿产资源损失、生态修复及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等费用,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严格落实“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司法原则。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左某某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承担151.92万元生态修复等损失,且需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张某某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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