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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政: 本会受理申请人赵星与被申请人楚政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案[(2026)榕仲受528号],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26年8月7日作出(2026)榕仲裁528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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