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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4 16:49:53

“检察蓝”守护闽江源 ——建宁县检察院以精准监督筑牢生态屏障

作者: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林舒妍 余柔琛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闽江源头是“八闽大地的根脉”所在,守护闽江源绿水青山,就是守护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建宁县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构建“线索排查+现场勘验+跟踪督办”一体化监督模式,围绕畜禽养殖污染、固体废机油污染、河道生态管护、森林资源保护四大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精准破解基层生态治理薄弱环节,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紧盯养殖排污 守护水土清源

畜禽养殖业是乡村特色农业产业,关系到农民收入和乡村振兴,但因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缺失及部分养殖户环保意识薄弱、治污设施配套不足,导致养殖废水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排外溢,污染了周边农田、沟渠,影响了农村水土环境,也给群众日常生活带来困扰。

2025年3月,建宁县检察院在公益监督职责履行中发现,辖区多个乡镇存在粪污废水不规范排放的问题,造成水体污染、生态环境受损。检察干警第一时间深入各乡镇养殖场、田间沟渠开展实地走访勘验,现场核实排污点位、对受损水域进行水质监测,梳理出部分养殖户污水分流不到位、化粪池等处理设施缺失、粪污废水超标排放等突出问题。

结合农村养殖实际情况,建宁县检察院坚持监督与帮扶并重,不搞“一刀切”简单关停,与行政部门磋商,向有关部门发出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的指导工作、加大污染防治宣传和执法力度的检察建议。同时,该院持续跟进监督,督促职能部门组织辖区21户养殖户举办生猪规范养殖专题培训会,普及粪污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引导养殖户主动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推动养殖户因地制宜补齐治污硬件短板,搭建三格化粪池11座,挖设氧化塘沉淀池4座;压减生猪存栏100余头,合理优化养殖规模。

整改完成后,建宁县检察院开展“回头看”行动,跟踪复核粪污处置情况,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助力乡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整治危废贮存 严格闭环管控

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一旦贮存、转运、处置不规范,极易渗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给百姓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伤害。2025年以来,建宁县检察院充分运用机动车维修废机油整治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进行数据碰撞对比。

检察干警发现,辖区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废机油随意堆放、贮存场所简陋、未采取防渗漏贮存措施、危险废物警示标识缺失、管理台账记录不全、未按规定完成备案等问题,同时说明相关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为推动行业系统性整治,检察干警对辖区内多家维修企业开展现场调查,查询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与相关职能部门磋商,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加强规范管理、日常监管和法治宣传引导的检察意见,督促开展对全县120家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全面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建立贮存场所、完善配套设施、设立危险废物标识牌和危废管理台账,完成备案登记50家。

同时,建宁县检察院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跟进监督“回头看”行动,推动建立信息互通等相关工作机制,消除监管盲区,补齐危废监管短板,守住土壤与地下水安全防线。

亮剑河湖污染 护航水清岸绿

“现在河里干净了很多,不像原来河水浑浊、气味难闻,河面还飘着很多垃圾,家里都不敢让孩子靠近河边。”日前,建宁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时,家住附近的王大姐向检察官说道。

建宁县地处闽江源头,河网密布。如何以法治之力守护这一江清水?建宁县检察院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充分运用“检察+河(林)长”联动共治机制,把河湖巡查作为常态化工作,办案人员通过开展流域河道实地调查、河湖遥感图斑核查等方式,对河湖“四乱”、笋厂加工污水违规排放等损害流域生态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我们在排查中发现,有部分笋厂加工作坊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造成水体污染,同时,河道沿岸乱堆乱占、垃圾淤积等问题也影响行洪安全与水域生态环境。”建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宁绍荣告诉记者。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宁县检察院通过磋商沟通、向行政主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多方协同履职,压实河湖保护、管理和监督职责,先后开展排查和督察督办10余次,推动开展河道清理整治,清理河道垃圾25吨,依法关停违规笋厂加工作坊1家。在进行现有问题整改的同时,该院还推动相关部门完善日常巡河管护制度,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做到整治一处、规范一片,守护闽江源头水系洁净。

攻坚病虫防控 保护古树常青

2025年6月,建宁县检察院深入乡镇村落山林开展实地调查,发现部分古树名木管护措施不到位,部分区域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处置不及时,存在疫木违规利用、疫病扩散蔓延的风险。

“古树名木是‘绿色活化石’,承载着地域生态记忆。松材线虫病属于重大林业灾害,一旦扩散,将造成大面积林木枯死,直接威胁森林生态安全。”建宁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曹东莲解释。

针对存在问题,建宁县检察院立刻开展疫木山场现场调查,拍照固定证据,厘清当地各单位管护、防治责任,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采取除治防控措施和增强群众疫病防治意识的检察建议。推动完成古树生长环境问题整改2处,完善古树名木日常管护措施;督促严格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要求,对全镇松林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疫木,同时采用“无人机+人工”巡查模式,对偏远山场进行立体监测,实现除治覆盖率100%,累计除治病死疫木46.74吨,收缴松薪材2.5吨,坚持除治与预防同步开展。

此外,建宁县检察院进一步推动相关治理行动,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日常巡查管护力度,强化病虫害监测预警,同时做好古树名木科普宣传,多管齐下切实守护县域森林常青。

下一步,建宁县检察院将继续紧扣闽江源头生态保护这一核心,在畜禽养殖污染、危险废物处置、河湖生态管护、森林资源保护等领域精准发力、久久为功,以更实举措、更优监督守护建宁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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