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龙岩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决定》正式公布施行。 此次修改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结合龙岩市实际,对规章条款作出多处调整。其中,完善立法依据,优化垃圾分类的管理原则,明晰住建部门在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农村垃圾分类方面的监管职责;规范生活垃圾投放禁止性规定,细化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处置要求,删除部分原有条款并调整条文顺序,进一步理顺制度逻辑,兼顾城乡统筹、简便易行的现实需求。 修改后的办法继续落实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单位、个人权责,细化收集、运输、处置全流程要求,完善激励、监督与法律责任。下一步,龙岩将做好规章宣贯落地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参与垃圾分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深走实。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