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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5:47:05

违规运输危险品 被敲警钟罚3万元

作者:本报讯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饶靖东)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集美大队查处一起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案件,驾驶员唐某被处以3万元罚款。

事发当日,集美大队执法人员根据公安部门移交线索,在集美大桥公安检查站前查获唐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该车从同安区出发,满载压缩氧气和液化丙烷,准备送往工地。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唐某所属公司调派正规危货运输车辆,对车上货物进行安全转运。

经清点,该车共装载压缩氧气96瓶(40L/瓶)和丙烷4瓶(29kg/瓶),部分气瓶已被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压缩氧气和丙烷均属于第二类危险货物,运输此类物品的车辆和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经查,该车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唐某也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深入调查发现,唐某系某公司业务员,为完成个人业绩,利用周末公司正规危货运输车辆和驾驶员不足的机会,私自驾驶自己的普通货车配送气瓶。执法人员指出,氧气为助燃气体,丙烷为易燃气体,普通货车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温控条件,当前正值高温天气,一旦发生颠簸、泄漏或碰撞,极易引发火灾或爆炸。

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市交通执法支队对唐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执法部门提醒,危险货物运输涉及公共安全,对车辆、人员、装载及路线均有严格规范,绝非“能拉就走”的普通运输,将持续加大路面巡查和隐患排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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