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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在自家山场焚烧马蜂窝,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失火罪,判处被告人钟某务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25年12月,钟某务为消除自家山场的马蜂隐患,用打火机、绳子等工具燃火焚烧该山场坡面半山腰位置一处马蜂窝。在发现该马蜂窝持续冒烟但未见明火后,钟某务即离开现场,不料随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林地总面积81.55亩,烧毁林地内湿地松共3543株、蓄积量175.0259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4048元。同月,钟某务向福鼎市公安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钟某务野外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80.56亩、疏林地面积0.99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综合考虑其存在自首、案发后积极开展补植复绿等情节,以及悔罪表现和社区意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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