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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中,屏南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法律刚性与民生温度之间精准求解,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被执行人因强制执行而陷入生活困境,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债务全额履行。 2025年6月,某速递物流公司因与陈某某服务合同纠纷诉至屏南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陈某某应支付服务费及违约金共计35070元。同年11月,因陈某某未按约履行义务,该速递物流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经网络查控发现,陈某某在古田有一套房产,并以种植奇异果为主业,且恰逢销售旺季,其具备阶段性偿债能力,但短期内无力一次性全额履行。若机械启动司法拍卖,虽能快速回款,却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立足案情实际,执行干警一方面与申请执行人到古田实地走访,了解果园经营状况;另一方面,向陈某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结合果园经营周期,提出“分期履行+经营偿债”方案,引导其利用销售旺季分期还款。 经多轮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陈某某分期偿还欠款,首期以果园收入支付1.5万元,余款按期履行;物流公司同意暂不申请处置房产,并自愿减免部分违约金。其后,法院建立履行跟踪台账,直至陈某某履行完毕全部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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