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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安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以扎实行动推动一批“小案”顺利执结。此次行动,共依法传唤、拘留被执行人21人,执行完毕17件,达成和解4件,成功执行到位14万余元。这些案件标的额虽不大,却件件连着民心。 行动当天,一起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执行过程令人印象深刻。2025年,17岁的陈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逆行,与王某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致两人受伤、两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因双方就赔偿多次协商未果,王某将陈某及其法定监护人诉至福安法院。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后果应由监护人承担,遂判决陈某父母作为共同监护人,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800元。判决生效后,两名监护人迟迟未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传唤陈某父母,将陈某及陈某父母请到释法说理室,结合案情,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讲清逆行行为的违法性与过错责任;又结合民法典,讲透未成年人肇事、监护人依法担责的法律义务。陈某当场低头认错,其父母也表示愿意履行赔偿义务,现场全额支付赔偿款1800元。一起看似微小的交通事故纠纷,在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下圆满化解。 另一件宠物犬训练服务费纠纷,则让被执行人切身体会到了执行威慑的力度。于某与杨某因5000元宠物犬训练服务费产生纠纷,经福安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然而,杨某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于某多次催讨无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先后多次通过电话、短信方式督促杨某及时履行义务,但杨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行动当天,执行法官将正在回家路上的杨某拘传至法院,再次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杨某仍以“无力支付”为由拒绝履行。面对态度消极的杨某,福安法院随即将其送往医疗机构及公安机关进行体检、信息采集,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切身体会到执行威慑后,杨某主动要求与对方协商并当场赔付5000元,该案顺利执结。5000元虽是小额债务,但执行法官毫不松懈,以拘留威慑倒逼被执行人即时履行。 在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执行法官则将“拒执罪”的法律威慑贯穿始终。方某驾驶共享电动车,因接听电话未注意观察路况而撞伤行人郑某,造成郑某十级伤残。经福安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方某分期赔付郑某各项损失12万余元。然而,方某却未能按期足额赔付,郑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查控,未发现方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其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方某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并告知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可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在“拒执罪”的法律威慑下,方某最终打消侥幸心理,主动到法院接受调查,当场通过手机转账1.5万元,并就后续履行方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新的分期赔偿方案。从消极躲避到主动履行,法律威严在这一刻得到充分彰显。 “小案”虽微,关乎民心向背。下一步,福安法院将继续紧盯涉民生“小案”,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民生案件,以“小切口”守护“大民生”,把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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