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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高速执法支队在厦门收费站查获一起货车无证运输危险货物违法行为,涉事企业被依法查处。 当日,执法人员在厦门收费站对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面对运载货物问询含糊其词,一会表示不清楚货物详情,一会声称所载均为普通货物。执法人员要求打开车厢核验,驾驶员表现出明显抵触情绪。经耐心普法宣教后,驾驶员最终配合打开车厢。 经现场核查,车厢内除货单载明的货架、螺丝配件等普通货物外,还装载一个约1米高的正方体容器,装有不明液体。驾驶员承认该液体为甲醇燃料,计划从晋江市运送至漳州市龙海区。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甲醇燃料为3类易燃液体危险货物,兼具易燃、有毒双重危险特性,运输须使用具备危化品运输资质的专用车辆,驾驶员、押运员须持相应从业资格证上岗。 执法人员通过管理平台核查,确认车辆所属的漳州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仅具备普通货物运输资质,该公司已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车辆及货物进行登记保存,督促限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并责令落实安全转运工作。 9月6日上午,涉事企业调配具备合法危货运输资质的车辆及持证从业人员,完成安全转运工作,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依法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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