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厦门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复议案件提级审理程序规定,创新构建市级提级审理工作机制,将部分重大、复杂、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由区级审理提级至市级审理,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审理质效。 按照该规定,厦门市司法局在程序上建立“区级报请、市级提级”双向启动机制。区复议机构研判案件符合提级条件,在审批后书面报请市级审批;市级复议机构也可直接研判,自主决定对符合条件案件提级审理。同时,严格落实时限节点、规范案卷移送、当事人告知等关键环节,保障案件流转规范有序、衔接顺畅高效,兼顾办案效率与审理质量。 目前,厦门市政府已提级审理两起由集美区人民政府报请的涉及补偿安置协议、未落实安置房、未按期发放过渡安置补助费的重大疑难行政协议案件。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