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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受台风影响,我省多地遭遇持续性强降雨,部分区域出现严重内涝,不少群众的车辆被淹、房屋渗漏、农田被毁、快递滞留。天灾之后,各种法律问题接踵而至。为此,记者邀请福建仰格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宏,针对群众关心的灾后常见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大家在重建家园的同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情形一:人身损害 洪水来势汹汹,有人被洪水冲走,有人在抢险救灾中受伤……人身安全是受灾中最令人揪心的问题。灾害导致的人身伤害,责任由谁承担?能获得哪些赔偿? 问题①:若行人被洪水冲走,造成伤亡或失踪,家属能向谁主张赔偿权利? 律师解答 李文宏律师:这类情况需要区分致害原因。若系因市政排水设施缺失、窨井盖被冲走且未设警示标志,导致行人坠入下水道或被吸入排水口,属于公共设施管理维护存在重大缺陷,主管部门未尽到管理职责,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属于极端暴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等不可抗力直接所致,且政府部门已尽到提前预警和疏散义务,则通常难以向特定主体主张赔偿。 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暴雨中失踪的人员,家属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及第四十六条,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依法处理其财产继承、债权债务等民事法律关系。 问题②:台风暴雨期间,若雇主强行要求员工外出作业导致受伤,责任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李文宏律师:如果政府已发布台风暴雨预警并实施“五停”等管制措施,雇主仍强行安排员工外出作业或到岗上班,导致员工在途中或工作中受伤的,雇主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若该员工系在从事单位指派的工作任务中受伤,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也可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事先通知,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问题③:洪水中有人溺水,路人施救时自身受到损害,能否向被救者主张补偿? 律师解答 李文宏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也就是说,施救者因救人而受伤或财产受损,若找不到侵权人(如洪水致害无法归责于特定主体),被救者应当给予施救者适当的经济补偿。这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对见义勇为行为的保障和弘扬。 情形二:房屋及经营场所受损 房屋漏雨、墙体开裂、店门被冲开、货物被泡……台风暴雨给城乡房屋和沿街店铺带来的损失最为直观,也最为惨重。房屋和店铺受损后,责任怎么分、损失谁来赔,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问题①:如果临街店铺商品被洪水泡坏或被水冲走,损失由谁承担?经营者应如何固定相关证据? 律师解答 李文宏律师:店铺商品受损的责任划分,核心要看洪水进水的原因何在,不同原因对应不同的责任主体: 第一种情况:因物业共用排水管道堵塞、破裂导致返水漫灌进店。若堵塞、破裂系物业日常维护不力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对共用设施负有维修、养护、清洁、疏通的义务,物业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因市政排水管网倒灌、城市内涝导致洪水涌入店铺。市政管网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其设计、建设、维护由市政管理部门负责。若因管网标准过低、长期失修、排水能力严重不足导致倒灌,属于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瑕疵,主管部门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实践中,此类诉讼举证难度较大,且往往涉及极端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法院处理此类案件时较为审慎。更现实的途径是:经营者若投保了财产综合险或附加洪水险,可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第三种情况:因店铺自身防水措施不到位(如未安装挡水板、未封堵地漏、货物未垫高存放)导致受损,气象部门已提前发布台风暴雨预警,经营者有义务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若因自身疏于防范导致损失扩大,经营者须自行承担相应部分责任,也可能因此面临保险公司的部分免赔。 无论向谁主张赔偿,证据固定至关重要。建议经营者第一时间拍摄店内进水过程、水位高度、商品被泡全貌的视频和照片,尽可能保留进货单据、销售台账、库存清单等能证明受损货物数量与价值的凭证。若损失金额较大,建议及时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损失评估,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同时,尽可能查明进水源头是管道溢出、外墙渗入,还是市政道路积水倒灌,这直接决定了追责的对象。 问题②:若台风暴雨致商品房外墙脱落砸坏楼下邻居的阳台或车辆,损失由谁承担? 律师解答 李文宏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商品房而言,外墙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其管理维护责任归属于物业公司。若物业未能证明其在台风来临前已对外墙进行过排查、加固或警示,则须对脱落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物业能证明已尽到合理维护义务,且外墙老化客观存在,则由小区全体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损失系极端风力直接导致,则小区全体业主可能部分或全部免责。气象部门提前发布预警,是法院判断物业是否“已尽注意义务”的重要时间节点。 问题③:物业以“台风是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承担房屋渗漏的维修责任,合法吗? 律师解答 李文宏律师:这需要区分渗漏位置。若渗漏源于公共屋顶、外墙或公共管道,物业作为共有部分的管理人,负有及时维修的义务,不能以“台风是不可抗力”为由拒绝维修或拖延维修。若物业拒绝履行维修义务,导致损失持续扩大,扩大部分的损失由物业承担。若渗漏仅发生在业主专有部分内部(如自家封窗密封不严),则属于业主自行维修范围,但物业仍应协助提供必要的公共维修支持。 情形三:车辆受损 “车泡水了,保险公司赔不赔?”“树倒了砸到车,该找谁?”车辆受灾后,车主们最关心理赔和责任划分问题。 问题①:车辆停放在路边或车库被水淹没,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律师解答 李文宏律师:2020年车险综合改革后,车辆因暴雨、洪水导致的直接损失,已全额纳入车损险主险的保障范围,车主无需再单独购买“涉水险”。只要投保了有效的车损险,保险公司就应当依法承担赔付责任。 问题②:维修费用超过车辆实际价值,保险公司怎么赔? 律师解答 李文宏律师:这就涉及“推定全损”的概念。尤其对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占整车成本极高,一旦内部进水损坏不可逆。如果维修费用已达到或超过车辆实际价值的,车主可以主张按“推定全损”理赔。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与保险公司共同完成定损、固定证据前,千万不要擅自报废或拆解车辆,否则可能因无法定损而影响理赔。 问题③:车辆在地下车库被淹,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李文宏律师:物业是否担责,关键看有没有“人祸”。气象部门提前发布台风预警后,物业应当提前通过业主群、公告栏等渠道通知车主挪车,同时检查并启动地下车库的排水设施,准备好沙袋、挡水板等阻水物资。若物业未能及时通知车主、排水设施失修或未采取有效的阻水措施,则存在明显过错,须承担相应的部分赔偿责任。反之,若物业能证明已尽到所有合理防范义务,提前发了通知、排水设备正常运转、沙袋全部到位,损失仍因极端雨量无法避免,则物业可依法免责。 问题④:车辆停在小区或路边,被台风刮倒的树木砸中,该找谁赔偿? 律师解答 李文宏律师:树木倒伏砸车,责任主体的认定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树木位于小区内部。小区的公共绿化树木,管理维护责任归属于物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气象部门提前发布台风预警后,物业应当对小区内可能倒伏的高大树木、枯枝等进行排查、修剪或加固,并设置警示标识。若物业未能举证证明已尽到合理维护管理义务,则须对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物业能证明已提前排查、修剪、加固,且倒伏系风力强度超出物业合理注意义务所能防范的范围,则可能部分或全部免责。 第二种情况:树木位于市政道路两侧。市政行道树的管理维护责任归属于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同样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园林部门须证明自身已尽到日常巡查、修剪、加固等维护义务,否则须承担赔偿责任。实践中,若气象预警提前发布、风力尚未达到极端罕见程度,而园林部门未能提供台风前的排查加固记录,法院往往认定其存在管理疏失,判决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碰到这种情况,要第一时间报警并联系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到场查勘定损前,切勿擅自挪动树木或移动车辆,以免破坏现场、影响定损和责任认定。 情形四:农作物及农业生产受损 农村地区灾情同样严峻,农田被淹、农作物绝收、养殖场被冲毁,农民损失惨重。 问题①:如果农田被淹、农作物绝收,农户能获得哪些赔偿? 律师解答 李文宏律师:首先,政策性农业保险是首要理赔渠道。农户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留存现场照片、村委会出具的灾害损失证明等证据。需要特别关注的是转包土地的保险理赔金归属问题,理赔款应归属于实际承担损失的主体,即实际耕种者,而不是发包方。若承包地被山洪永久破坏、丧失耕作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承包方有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重新调整承包地,但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 问题②:养殖场被洪水冲毁、禽畜被冲走,损失谁来承担? 律师解答 李文宏律师:若养殖场所在地属于政府划定的行洪区或泄洪区,且养殖户未办理合法养殖手续,擅自在此区域从事养殖,则自身须承担主要损失。若养殖场位于合法经营范围内,当地政府因防汛需要实施分洪、泄洪导致养殖场受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政府应当给予相应补偿。同时,若养殖户投保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养殖险,也可同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情形五:工作与合同履行 工厂停产、物流中断、无法上班……台风暴雨对正常工作和合同履行造成的冲击,也带来了不少法律问题。 问题①:因暴雨导致工厂停产、物流中断,无法按时交货,工厂方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解答 李文宏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需注意两点:一是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二是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如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灾情通报、气象证明等。若未及时通知导致对方损失扩大,对扩大的部分仍须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到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当地降雨量是否达到“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程度、合同履行地是否确属严重受灾区域等因素综合判断。 问题②:政府发布“五停”通知后,员工无法到岗上班,公司是否还要支付工资? 律师解答 李文宏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人社部门的相关规定,因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导致停工停产的,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停工工资。具体而言: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若未提供正常劳动,则按当地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企业不得以员工“旷工”为由扣发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须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③:快递包裹被暴雨浸泡损毁或冲走,谁来赔偿? 律师解答 李文宏律师:这要分情况讨论。若快递尚未签收,根据《快递暂行条例》规定,运输途中快件毁损的风险由快递公司承担,寄件人或收件人有权要求快递公司按保价金额或实际损失赔偿。若快递已签收,此时风险已转移至收件人,快递公司一般不承担责任。若快递在驿站,驿站负有保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收件人事先同意快递员将快递放入快递柜,除非能证明快递柜存在明显防水缺陷或快递员未关门等过错导致进水,否则收件人自行承担毁损风险。提醒大家,贵重物品寄递时务必保价,这是获得足额赔偿的前提。 普法后记 天灾无情,法理有度。这个“度”,是尺度,划清责任边界、明确过错标准、界定免责情形,让每一个受灾主体都能在法律的框架内找到维权的依据和途径;也是温度,不让无辜的受灾群众独自承受全部损失,不让失职的管理方轻易以“天灾”之名推卸应尽的义务,在风雨过后为群众撑起一把“法治伞”。但事前防范远胜事后追责,关注预警、加固设施、合理投保,方为减损良策。 面对灾后纠纷,愿大家既懂依法维权,亦存理性包容,在法治框架下共渡难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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