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09-15 15:05:53

虚假陈述妨害诉讼 当事人被当庭训诫

作者:本报讯 (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叶子)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周宁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中,对一名庭审虚假陈述的当事人依法作出训诫处理。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核查发现,当事人故意就案件关键事实作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陈述,试图通过隐瞒真相误导庭审审理、影响案件公正裁判,其行为已妨害正常民事诉讼秩序。

承办法官多次向当事人释明民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细致告知虚假陈述、违背诚信诉讼的严重法律后果。面对确凿的证据,该当事人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主动认错悔过。

综合考量其诚恳悔过的态度,且此次虚假陈述行为未造成实质性损害后果,周宁法院依法对其予以当庭训诫,责令其书写具结悔过书,有力维护了规范有序的诉讼环境。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