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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5:53:52

从500万元诉求到42万元结清 ——南安法院巧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作者: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周佳宝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标的额大、证据庞杂、审理周期长,是商事审判中公认的“硬骨头”。一旦进入司法鉴定程序,不仅诉讼成本陡增,企业更可能被拖入旷日持久的拉锯战,错失发展良机。近日,南安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总标的29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回重审案件,以柔性司法实现企业互利共赢。

该案中,原告檀某因与福建某建筑工程公司结算争议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福建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工程余款500余万元。双方曾于2022年11月2日自行结算并出具结算单,确认结算金额122.8万余元,同时约定若福建某建筑工程公司未能在2022年11月11日前足额付清款项,所有结算单自动失效。后续双方就工伤抵扣款项产生分歧,福建某建筑工程公司主张暂扣30万元款项,未能按期全额付款。檀某据此认为结算单已经失效,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主张工程款500余万元。2025年7月,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案件应当按照双方此前的结算金额进行核算,抵扣工资、工伤相关款项后,判决福建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14万余元工程款。檀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案件二审审理阶段,双方对案涉工程量、结算抵扣款项争议巨大,檀某遂向二审法院申请工程量司法鉴定。因案件基础事实有待进一步查清,该案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

今年4月,案件被分流至南安法院民二庭,承办法官并未仓促开庭审理,而是严格落实民商事案件先行调解工作机制,秉持“能调尽调、源头化解、减少诉累”的审判原则,优先启动先行调解程序,力求在前端化解矛盾,避免企业因诉讼深陷困局。

为找准调解切入点,承办法官逐页细致核对1000余页施工图纸、现场签证单、施工日志、阶段性结算凭证等全套证据材料,逐条梳理双方款项往来及施工履约细节。经过全面研判、精准核算,法官厘清了案件的实际情况:案涉工程虽总价高达2900余万元,檀某起诉主张500余万元工程余款看似争议较大,但其中200余万元的工伤赔偿抵扣款项依法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双方对此并无实质异议。经逐项核对工程量后发现,檀某起诉时主张的部分款项与实际施工情况存在出入,相应金额予以核减剔除。层层剥离之后,双方真正争执不下、存在实质分歧的,其实仅有80余万元核心差额。

“这是典型的‘大标的工程、小实质争议’案件,具备极大的调解空间。”找准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立足善意文明审判理念,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情理法相融开展释法说理。

一方面,法官向双方当事人细致解读建设工程结算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同类案件审判经验,客观告知当事人:“本案若执意走司法鉴定、开庭判决程序,不仅需要承担高额的工程量鉴定费用,审理周期也将大幅拉长,企业人力、物力、财力将持续损耗,原本仅80余万元的实质争议,最终会因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法官立足商事经营逻辑耐心劝导,商事合作贵在诚信包容、和气生财,长期对立诉讼只会拖累企业发展,互谅互让方能一次性彻底了结纠纷、轻装上阵。

在承办法官多轮耐心沟通、居中斡旋、精准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彻底摒弃对抗思维、放下争议分歧,充分认可法院的核算结果与调解方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余款42万元;双方就案涉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工伤赔偿款项互不追偿,案涉项目所有工程款、赔偿款等全部债权债务一次性结清,双方再无任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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