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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5:53:52

连城法院 执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积案

作者:本报讯 (蔡荣)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申请执行人项某在结案文书上郑重签字,一桩跨越26年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积案,在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与攻坚下画上句号。

2000年,赖某因为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须赔偿被害人项某经济损失4.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赖某入狱服刑,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作出终结此次执行的裁定。案件虽然“终本”,但执行法官每半年进行一次网络查控、定期走访调查,查找财产线索。

今年,项某抱着希望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财产调查,查明现年62岁的赖某无退休金,仅靠担任保安每月3000余元的收入维持生计,扣除日常开支后几乎无结余,全额履行赔偿款项难度极大。面对申请执行人20余年的苦苦等待,以及被执行人年迈体弱、经济困难的现实困境,执行法官开启多轮调解,多次电话沟通、组织双方当面协商。一方面向赖某释法明理,明确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申请执行人多年维权的不易;另一方面如实向项某告知赖某的经济现状,沟通劝解,争取申请执行人理解包容。

经过法官反复细致地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和解方案,项某自愿放弃部分款项,由赖某一次性支付3.5万元结清全部赔偿款。和解当日,赖某多方筹措资金,足额交付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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