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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我在超市买了一袋50多元的泡鸡爪,回家一吃发现味道酸臭。我想去找超市,但是买完东西随手把小票扔了。请问,没有小票超市不认账怎么办?我能索赔多少钱? 【解答】 林秋菊(福建世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您好,徐先生!小票丢失不影响索赔权利,按照以下维权步骤,您有可能主张到1000元的赔偿。 首先,没小票的话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购买关系,如以下证据: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记录;保存变质的泡爪及包装;请求超市调取收银台视频(若超市不给,可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同行人的证言。 其次,可以采取以下三步走的维权步骤:先携证据与超市协商(主张退款+赔偿);协商不成拨打12315或线上投诉,由市监局调解;调解失败可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可要求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计。泡爪50元,十倍为500元,低于法定下限,故可主张1000元赔偿。 小票丢失不要怕,保留好相关证据,依法维权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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