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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达到使用年限后面临退役,不少车主、车企对废旧电池处置无规范渠道,废旧电池随意堆放,存在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的隐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九百七十八条规定,电器电子、机动车、铅蓄电池、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以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与产品销售量相匹配的废旧产品回收体系,并向社会公开,履行回收和利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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