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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用来方便装卸货物的铁皮引坡,却成为引发一场侵权纠纷的“导火索”。 今年6月,张某到石狮某商行购物,刚踏出店门便脚下一滑摔倒在地,左手不慎被商行放置在门口的铁皮引坡侧面的锋利边缘割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张某为左手掌割伤、左手尺神经浅支分支断裂、左环小指指总动脉断裂,需住院接受手术治疗。 此后,张某多次找商行协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未果,遂一纸诉状将商行起诉至石狮市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4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石狮法院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便依托石狮市综治中心先行调解工作机制,将案件分流至特邀调解员林志忠手中,力争将矛盾尽快化解。 接手案件后,林志忠第一时间梳理张某的病历资料,并实地查看事发现场情况,围绕双方核心诉求与争议焦点,量身定制调解策略。 然而,调解刚开始,双方便各执一词,气氛一度有些紧张。 “是他自己走路不小心摔倒的。这块铁皮引坡,我们平时运货都要用,开店这么久,从来没出过这种事。我们没有过错,不该赔钱。”商行负责人态度坚决,觉得责任不在己方。 张某却不认同:“那块铁皮边缘锋利得很,旁边既没有防护,也没有警示提醒,这才是我受伤最主要的原因。店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理应赔偿我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损失。” 见此情景,林志忠决定“背靠背”开展工作,将“法理”和“情理”向双方当事人一起讲透。面对商行负责人,他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耐心释法,讲明门店出入口属于经营者管理范围,摆放铁皮引坡用于运货固然是经营所需,但锋利的侧边没有作任何包裹、防护处理,客观上埋下安全隐患,经营者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过错。 转头,林志忠又安抚张某的情绪,客观分析事故成因,张某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行走过程中,对周遭环境同样负有审慎注意义务。行走不慎摔倒,也是酿成伤害后果的因素之一,自身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林志忠几番反复沟通、双向疏导,双方对立的情绪被一点点消融。张某权衡后作出让步,表示愿意承担部分责任,但要求商行一次性赔付部分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商行亦认可自身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疏漏,同意该赔偿方案。最终,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商行即时履行了赔偿款项。 至此,这起因小小铁皮引坡引发的侵权纠纷,在先行调解机制的高效运转下圆满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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