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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6:55:19

一场意外坠落引发的赔偿之争

作者: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吴泉源 周琳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叮……”9月秋季新学期伊始,永春县人民法院下洋法庭的电话铃声响起。

“法官,跟您报个好消息,孩子已经康复,正常上学了!非常感谢法庭的帮助!”电话那头,下洋镇某村6岁儿童小玲(化名)的家长语气轻快。

今年5月,小玲在租住房屋天井旁的走廊玩耍时,攀爬上防护高度不足的天井边墙,踩到天井上方的铁皮盖板。该盖板已使用十余年未更换,老化锈蚀、承载力薄弱,小玲踩上后不慎坠落,造成全身多处骨折、内脏挫伤,伤势严重。

这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让一个原本安稳的家庭瞬间乱了阵脚。小玲被连夜转院抢救,多次手术,后续复查、康复训练持续数月。高额的医疗费用,加上长期陪护的压力,让家长身心俱疲。

事故处理过程中,小玲的家长与房东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小玲的家长认为,房屋安全隐患是事故的主要诱因,房东应承担赔偿责任;房东则坚持责任在于家长监护缺位,拒绝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小玲的家长遂向永春法院下洋法庭寻求帮助。

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若进入诉讼程序,审理周期较长,不仅耽误孩子康复,还容易激化双方矛盾。为尽快减轻受伤儿童家庭的压力,实质性化解纠纷,下洋法庭联合司法所启动庭所联调机制,开展柔性调解。

为查清事实、合理划分责任,承办法官联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到事故现场勘验,认真丈量防护设施高度,核查天井波纹铁皮盖的老化锈蚀情况,完整还原事发细节,排查出房屋安全隐患,为后续公正调解筑牢事实基础。

调解过程中,法官采取“先稳情绪、再释法理、情理兼顾”的分层调解方式稳步推进。面对满心焦急的小玲家长,法官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没有急于释法,而是先坐下来,听他们把数月来求医陪护的委屈与疲惫一吐为快。待其情绪平复,法官才结合实际情况,客观分析事故成因:“孩子才6岁,自我保护能力弱,家长监护疏忽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咱们得理性看待责任划分和赔偿标准。”一番话入情入理,小玲家长的情绪渐渐缓和下来。

“租房不是简单收租,房东对房屋设施安全负有法定保障义务……”法官单独与房东沟通,以案释法,并明确“案涉房屋防护缺位、隐患突出”是意外发生的一个原因,房东于法于理均应主动担责、积极配合化解纠纷。

在多轮沟通的基础上,法官对照民法典相关规定,一笔笔帮双方核算医疗费、护理费等法定赔偿项目,让双方听得懂、算得清、心里服。经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调处,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签字确认。

调解达成不是终点,权益兑现方为核心。为避免协议停留在纸面,法官持续跟进协议履行,常态化回访孩子康复情况,扎扎实实把当事人的权益守护到位。

随着小玲彻底痊愈,这场揪心的民生纠纷终于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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