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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东山县人民法院联合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大学东山太古海洋观测与实验站、东山珊瑚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开展“法典引领筑屏障 协同共护‘珊瑚海’”主题活动。 活动现场,东山海域“重建珊瑚群落”生态修复项目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该项目源于一起非法收购、销售野生海马案件。案件审理中,东山法院创新采用“重建珊瑚群落+认购海洋碳汇”双重替代性生态修复模式,引导被告人委托专业科研团队,在东山珊瑚省级自然保护区头屿片区海域开展造礁石珊瑚救护修复与科研试验,打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东山司法实践”样本。 依托此次修复成果,东山法院联合科研、行政单位签订“东山造礁石珊瑚生态系统保护共建协议”,健全“司法+科研+行政”三位一体协同保护机制,并设立“蓝碳司法实践宣教点”,常态化开展蓝碳科普、生态法治宣传。 活动期间,各方围绕珊瑚资源管护、蓝碳司法研究、生态损害赔偿等重点工作开展研讨,实地观摩珊瑚保育、海洋观测前沿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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